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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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