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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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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年4月7日    字体选择:
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5〕57号)精神,现就开展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工作,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程国家级人选:
1.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工程市级人选:
1.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入选市级人选。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报区科委。
(二)区科委汇总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对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地区的推荐人选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报送时限
各单位请于4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将于4月底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工程市级人选名单及报送人社部的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名单。
四、报送材料内容
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
(二)推荐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2份(安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A4纸打印后简单装订),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RPU”);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
(三)推荐工程市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
有关表格、软件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办事服务”中“网上下载”栏目下载。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应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方式:
区科委技术创新促进科  韩阳
电话:83976213   电子邮箱:kewei206@sina.com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李洪涛
电话:66205258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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