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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提醒】关于西城区开展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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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年6月18日    字体选择:

西城区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68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年度裁员率=1-(上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上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企业在社保系统中体现的上年度内退休和死亡人数。其他减员情况不能计入。

 (三)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返还标准

返还标准按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日起至12月31日,申请上年度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申报方式

参保企业可凭“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bjrbj.gov.cn)全程网上申请办理,无需任何申请材料。

1.系统登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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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企业(非劳务派遣企业、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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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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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6007070

企业外网操作咨询电话: 84180880、84180876、

                     84180877、84180879、

                     84180873、84180875

 

附件: 1.京人社就发〔2019〕68号.docx

       2.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说明书.doc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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