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发〔2019〕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