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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西城区人民政府致辖区单位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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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年2月4日    字体选择:

信息来源:西城人社微信公众号

 

辖区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西城区委、区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平稳有序。春节后返京大人流即将到来,防疫工作到了紧要关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辖区单位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请你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健康教育及内部管理

        1.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组织学习科学防护知识,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督促其做好自我防护。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公共空间清洁消毒等具体防控工作方案,不组织大型公众聚集活动,有条件的对外经营服务场所,要安排体温检测。

        3.除本单位职工外,同时也要关注本单位物业、安保等后勤保障人员健康情况,真正做到全覆盖。


        二、精细做好职工分类管理

        1.对正在湖北地区探亲访友、旅游等的职工,应当督促其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

        2.对到京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职工,应当督促其务必于在到京之日主动向小区报告或直接向居住地的社区报告,并于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

        3.对其他地区返京职工,应当督促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到京14日内,应当每日早晚自行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4.对返京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和肌肉酸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居住地的社区以及本单位报告,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指导下,立即到就近的市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维护本单位劳动关系稳定

        1.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以向注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2.各单位可以针对本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工作方式,例如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或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安排布置工作,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有条件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带薪假期时间。

        3.各单位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员工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对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工作的职工,各单位应当妥善安排好替岗,不得无故取消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四、协助做好人员核查工作

        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返京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健康监测,指定专人按要求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开展的入户核查工作,引导本单位职工服从属地管理,自觉接受并配合防控工作。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如有需要服务的单位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绳鹤、李莹  66206133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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