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星期一
 
 
 
信息交互服务平台介绍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成果展示
项目需求
企业动态
 



请关注金丰和订阅号
 
【政策速递】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月28日
浏览次数:630    
 
  发布日期:2020年2月18日    字体选择: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做好申报纳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不折不扣执行好国家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严格做好办税服务厅的疫情防控,着力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税缴费环境,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关闭 >
法律声明 服务条款 隐私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金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3014966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