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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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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日    字体选择: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发挥政府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首都科技创新活力,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继续强化政策引导,重点奖励四方面成果:一是促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奖励在世界科技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体现北京创新水平,提高北京科技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及创新团队;二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奖励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科技成果;三是助力经济高端转型,重点奖励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四是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奖励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养老等领域满足百姓迫切需求,切实改善市民生活的科技成果。通过强化成果对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评价,引导、鼓励更多创新要素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凝聚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强大合力。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方式。
(一)申报办法
        各申报单位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网址:http://www.bjjlb.org.cn)进行申报。“推荐系统”于2016年3月8日开通,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为加强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各申报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单位本年度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主要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申报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及格式见附件2)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均要求7天以上。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项目公示情况随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推荐单位。
2.申报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基础研究类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普类作品发表要求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5年3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3.2015年撤项项目及2014、2015年连续两年申报但未获奖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申报。
4.申报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一年度申报推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项目中重复使用。
5.每位申报人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前三候选人参加本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
 
三、申报推荐书填写要求
        申报推荐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项目应按照《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市奖励办网站下载)要求,依所选择的项目类别按各类申报推荐书规定的格式如实全面填写。申报推荐类别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市奖励办将对部分申报项目所填写的主要科技创新、应用推广、经济效益情况等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不符实项目将取消该年度评审资格,请各申报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推荐书1套(原件);②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③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公示情况说明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公示情况说明不需要装订到申报推荐书中)。
申报推荐书具体要求:①书面申报推荐书要求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申报推荐书附件不超过60页;③申报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主件和附件间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装袋标识从“推荐系统”导出)。
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并有回避需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相关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
 
五、申报截止时间
1.为保障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奖励办按单位类型分别确定各类单位网络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网络申报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委办局、区县科委、企业集团公司、市科委相关专业中心等推荐单位网络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中午12时;
(2)院所类推荐单位网络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中午12时;
(3)高校类推荐单位网络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中午12时。
2.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日期为2016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推荐单位: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电话:83976213
联系人:胡海燕、韩阳、黄正洲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306室(西城区人大政协办公楼)
 
评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总机:66188227、66186832、66187932、66189235
业务部门电话分机:高技术产业部:604、605、606;现代服务业部:607、608;农业与社会发展部:609、610、611;书面材料受理综合部:602、6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层236室
 
申报推荐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8转830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使用说明
2、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公示情况说明
3、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及回避申请表
4、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5、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要求
6、西城区科信委位置图
7、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流程及常见问题
 
2016年3月1日
 
 
 
 
 
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要求
一、登记流程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在首页“软件下载”点击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 》。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
2、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的文件应为默认的***.zip形式,请勿修改文件名),并将该文件发送到chengguo@bjkw.gov.cn邮箱里。成果登记号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二、注意事项:
 1、在其他科技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未在我办登记过的项目,必须重新在我办进行成果登记;
 2、往年在我办做过成果登记的未获奖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186832、66189235、66187932、66188227—603、602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2010-06-08 10:33:03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在首页“软件下载”点击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 》。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
   2.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的文件应为默认的***.zip形式,请勿修改文件名),并将该文件发送到
chengguo@bjkw.gov.cn邮箱里。成果登记号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您的邮箱。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186832、66189235、66187932、66188227—603,602
   地    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层231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科技成果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1、用户注册
      "单位类型"选择"成果完成单位",填入“单位名称”,其他内容据实录入或选项填入。
2、必填项和非必填项
      系统中的数据项分为必填项和非必填项(又称选填项),用不同颜色的字体区分,其中红色字体为必填项,黑色字体为非必填项。
3、新成果的录入
      在“数据处理”单击"增加"按钮,录入成果目录。
4、成果概况
      批准登记号:成果登记时由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并填写。
      批准登记日期:成果完成单位填写该成果的日期。
      成果简介:①课题来源与背景;②技术原理及性能指标;③技术的创造性与先进性;④技术的成熟程度,适用范围和安全性;⑤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⑥历年获奖情况;⑦成果简介要向社会公开,请不要填写商业秘密内容。
成果公报内容:概括介绍成果的基本情况,用以在国家科技成果网或成果公报上展示。
5、成果立项、评价情况
     课题来源:单选。如列入多项计划,按最高级别计划填写。
     评价方式:指科技成果评价采用的形式,包括: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和机构评价。
     鉴定:指通过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或经其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鉴定。
    验收:指由主管部门、下达计划部门或委托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测试、评价,并做出了正式的评价结论。
     行业准入: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内容,以新产品或新技术为体现形式的科技成果。如,肥料、农药、农机、种子、饲料添加剂、转基因产品、医疗器械的市场准入。
     评估:指以项目评估的方式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评价。
     机构评价:通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水平及应用价值进行的评议和审定。
6、知识产权状况
     知识产权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系指科技成果获得专利授权并已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系指软件经过正式依法办理著作权登记。“其他”系指植物新品种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7、评价委员会名单
      指在以鉴定、验收、评估等形式对本成果进行评价过程中发挥咨询、评价作用的专家委员会的成员。
8、打印登记表
      在“数据处理”中点击"打印登记表"按钮即可按照标准格式打印含有成果内容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登记表必须在封面页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9、数据导出
      在“数据导出”中生成导出文件:cgsbqy.zip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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