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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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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年4月18日    字体选择:

各在孵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要求,西城园定于2016年04月至06月,开展园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企业:

    参加资格复审的企业为2013年度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园区企业(需复审企业名录请参见下方第五条);

二、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参加资格复审的企业须于2016年06月30日前将复审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金丰和孵化器B座510室。

三、申报要求:

(一)国高新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证书复印件;

4.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填报的企业注册登记表、基本信息表、近三年企业研发费用支出结构明细表;

5.近一个月(季)度的企业纳税证明(电子版材料需为PDF格式);

6.原有已获得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

7.企业真实性声明;

8.2016年园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情况统计表(此文件仅需提供电子版)。

(二)非国高新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开展有关业务的证明(如合同、服务对象说明等);

4.企业前三个年度的年度统计报表(未报统计报表的需提交年度财务决算表)及研发投入表、技术性收入情况表;

5.企业人员情况表及研发人员学历证明文件;

6.企业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企业上一季度()纳税证明(电子版材料需为PDF格式);

8.原有已获得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

9.企业真实性声明;

10.2016年园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情况统计表(此文件仅需提供电子版)。

    复审企业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复审申报”。加盖企业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四、需复相关材料下载:

复审材料空白表格.zip

五、需复审企业名录:

年度需复审企业名录.xls

金丰和孵化器

201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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