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6〕68号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现受理2017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申请,请各单位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申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资格条件及文件要求见附件。请申请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一式五份纸质材料及两份电子版光盘报市经济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626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乔冰、毛万方;电话:57587725、57587702)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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