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工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1118。 
  3.电话:010-55536328 
  4.传真:010-55536377 
  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