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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首都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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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6日    字体选择: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成本,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我委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政策,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第一批创新券发放工作。
  创新券额度由系统自动审核确定,本批创新券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创新券随时申请随时使用,有效期为15天。办事指南详见:
  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000000000/27d7b212-d995-4ca7-8883-93ea4dce387a.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点击“网上办理”,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无需提交申报材料,系统自动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创新券领取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按需领取创新券。
  创业团队点击“网上办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确认自身符合条件后,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提交申报材料并自主领取创新券。
  创新券可用于在开展创新项目研发过程中,购买在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科研设施与仪器拥有单位(以下简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的分析、测试、检验、研发等服务,以及租用开放单位的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创新券具体服务事项目录见:
  https://www.ncsti.gov.cn/kcfw/cxq/zsml/)。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老师,010-88827102。

  附件:
  1.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京科发〔2023〕16号)
  2.关于修改《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部分内容的通知(京科创发〔2025〕137号)
  3.首都科技创新券工作流程示意图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责编:孵化服务发展部 白 洁
审核:孵化服务发展部 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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