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国高新企业: 根据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规定,北京市高新认定小组要求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具体要求如下: 1、每年填报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填报。 2、累计两年不填报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企业名称变更的,请先填写年报后,再填写名称变更的申请。 4、忘记密码的,请自行在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操作。重新注册将无法填报发展情况报表。 5、本报表只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填报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关于填报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的附件包
附件下载:附件包.zip
金丰和孵化器
2017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