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有经营性小额开支,短期资金融通需求的小微企业
贷款条件:基本条件:已在我行开立企业基本账户;在分行所在地注册并经营;企业及业主信用良好;已经持有或正在申领小企业e贷卡。优先支持:产权关系清晰;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准确可信;积极执行节能减排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能提供足额抵质押品作为担保措施。
申请资料:我行小企业授信一般基础材料,以及开立在我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两年财务报表、借款申请(包括企业历史沿革、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和简历、业务范围和经营情况、借款用途及理由、还款计划、担保措施、在交行其他业务情况的文字材料)、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申明文件等。
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
优惠政策:单位借记卡与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有机结合,可通过电子化渠道自助式贷款的“卡贷合一”产品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链接:http://www.jfhfwpt.com/nr/list.aspx?itemid=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