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概述:是指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上市地点主要包括香港、新加坡、纽约、NASDAQ、东京、伦敦等证券交易所。
境外上市模式:境外上市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模式。
1、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用IPO方式进行。以这种方式境外上市必须同时符合我国证券法律及境外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到境外上市的企业必须满足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名币,集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以及过于一年的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名币等条件。
2、间接上市
境外间接上市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
(1)买壳上市又称反向收购,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买壳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相对弱化的上市公司(壳公司)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在境外间接上市。其好处是手续相对简便,可以避开复杂的审批程序,但在挑选壳资源方面存在一定风险,而且融资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造壳上市又称“红筹模式”,即内地企业在海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现金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内地公司的控制权,在境外以IPO的方式上市。2006年8月,商务部、国资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境内企业以外资名义到境内投资或到境外设立公司再返程投资时,需经商务部审批,此类公司要去境外上市,也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这就是所谓的“红筹模式”受限令。目前该种上市模式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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