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
 
 
 
信息交互服务平台介绍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
北京市
西城区
中关村示范区
成果展示
项目需求
企业动态
 



请关注金丰和订阅号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浏览次数:837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1日    字体选择: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农业、国资、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部署,做好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7年7月11日

关闭 >
法律声明 服务条款 隐私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金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3014966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