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
 
 
 
信息交互服务平台介绍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成果展示
项目需求
企业动态
 



请关注金丰和订阅号
 
【政策速递】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浏览次数:745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5日    字体选择: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7〕2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财 政 部
  2017年11月28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关闭 >
法律声明 服务条款 隐私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金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3014966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