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辖区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我委现面向西城区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征集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请各企业汇总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需求人数,于12月15日17:00前向我委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经认定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在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未到中关村西城园管委会备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完成备案后申请; 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设计之都核心区(含设计之都大厦和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由运营方统一推荐; (二)依法纳入中关村西城园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库,按时向西城区统计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 (三)依法在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中填报企业研发投入,且年度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不低于3%。
二、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所属企业工作满3年,在京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个税; (二)在中心城区内无住房(城六区,五环以内); (三)未申请或享受过其他类保障性住房。
三、 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保障房运营管理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价格。 申请企业需按照年度预付方式向保障房运营管理公司支付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费用。 各企业如申报超过1人需排序推荐。我委将按照企业实际报送人员情况,根据申报企业收入规模、所获称号、创新水平及申请人技术创新能力、工作业绩、所获奖项、专业经历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申请排序,推荐上报并协调落实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联系方式:单毅、强彬彬 82205552、68336190 邮箱地址:zhengceduixian@163.com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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