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44号)和北京市科委高新处的相关要求,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业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可对照《评价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已入库企业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
3、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西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咨询电话:83976210。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pdf
2、《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44号) (2).pdf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