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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关于征集遴选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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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年5月22日    字体选择: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国制造2025》关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的要求,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要求,我委现征集遴选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遴选方向为:
        1.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互联网+”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根据工信部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质量标杆的遴选将对原材料行业企业有所侧重。鼓励中小企业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1.申报单位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模式和方法(技术)具有通用性和创新性,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3.申报单位须承诺被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质量标杆经验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6月15日。
        2.2018年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申报企业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标准参见附件1。申报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参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张宇;联系电话:57587650
 
附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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