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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关于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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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0日    字体选择: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盟、各工作平台:

根据工作部署,2019年市科协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9年市科协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设“学术交流主平台”、“社会组织建设”、“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科技评价”、“打造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圈”、“科技套餐工程”6个专项共12个项目,具体参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设置》(见附件1、2)。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

网址:http://kx.zccfpt.com/Home/Common/user_login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提供发票。

2.根据北京市科协党建委的要求,每个申报单位均需提交一份单位党建工作小组关于申报经费工作的研究意见,并由党建工作小组组长签字。请在申报系统中“资料上传”的栏目里上传意见扫描版或者照片(限word或PDF格式,3M以内)。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6:00。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24:00。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斌(科技评价、打造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圈)84654997-12

梁凌云(学术交流)84654997-18

崔家墅(购买岗位)84654997-16

周宁(公益活动)84654997-19

马倩(青年人才托举)84654997-13

梁奇(科技套餐工程)84650077-8608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设置

3:项目申报书(参考)

北京市科协学会部、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

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19年度北京市科协学会部和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团中心”)管理的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北京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京办字[2017]9号),推进学会深化改革工作,提升科协组织“四服务”能力,加强科协团体自身建设,学会部与社团中心联合制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用于指导项目申请。

一、 总则

(一)为了落实《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北京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北京市科协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所称专项经费的来源主要是年度财政项目拨款,专项用于资助市属科技社团开展各类学会学术活动。

(三)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2019年专项经费将重点资助围绕《北京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所提出的重点工作开展的相关项目。

2.专款专用的原则。科技社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3.鼓励引导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科技社团积极接纳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来源,作为经费的重要补充,扩大活动规模和影响力。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北京市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盟和北京市科协支持建立的工作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已建立党建工作小组或成立党支部。

2.2017年社团年检合格,无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3.2017年度市科协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执行完毕,且经费使用明细表及绩效反馈表提交率为100%。

4.组织机构健全,财务资产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照本指南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如实、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学会法定代表人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已取得财政资助的项目,禁止重复申报。

三、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

(一)学会部与社团中心职责:

1.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科协的重点工作,确定专项经费年度支持方向,制定申报指南。

2.组织项目申报,并提交市财政进行评审。

3.按照市财政局的预算批复,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项目单位。

4.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1.根据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项目。

2.申报的项目须经党建小组研究讨论,并通过理事会审议方可提交。

3.按照项目批复,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项经费安全和项目实施效果。

4.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5.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三)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须是学会个人会员。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3.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报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任务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经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

四、经费管理

(一)项目申报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学会部、社团中心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实施方案及科学合理的预算明细,并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审批

学会部与社团中心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对申报资格和形式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市财政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可以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不提交审定。

(三)资金拨付

1.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学会部与社团中心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并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专项经费给项目承担单位。

2.《项目任务书》须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须亲笔签字。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项目经费管理的职责,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真实的项目信息,并认真遵守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项目执行

1.根据《项目任务书》,按照批准的方案、进度、经费预算等组织项目实施。

2.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预算、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滞留、拖延、挪用、挤占专项经费。

3.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专项经费建立账簿进行独立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4.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撤销,引起调整预算的,必须按原报批程序上报批准后方可调整预算。经批准中止或撤消的项目,所在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将余款全部退回,同时报送项目中止经费决算表。

5.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留活动方案、照片、新闻稿、会议纪要等可如实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监督和检查

(一)学会部与社团中心将委托第三方于2019年第三季度,对2019年度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检查方式详见相关通知。

(二)学会部与社团中心将委托第三方于2019年11-12月,对2019年度的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考核。具体检查方式详见相关通知。

(三)学会部与社团中心将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组织、实施、验收以及履行经费管理等方面的信用,进行评价和记录,纳入诚信评价系统,并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中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未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2.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项目经费。

4.违反规定转拨、转移项目经费。

5.擅自变更项目承担主体,未获学会部或社团中心批准。

6.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虚列支出。

7.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8.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出现上述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采取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对于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将采取通报批评、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附件2: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学会学术

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设置

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共设六类专项,12个项目(详见下表)。

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专项设置一览表

序号

归口单位或部门

专项类别

项目名称

学会部

学术交流主平台

高端学术活动

学会部

社会组织建设

购买岗位

公益活动

学会部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未来科学家论坛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库

学会部

科技评价

科技评价

学会部

打造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圈

科技社团创新簇工作站建设

建设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生态圈

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科技套餐工程

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基站

首都科技工作者助力河北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一、专项:学术交流主平台

子项1:高端学术活动

项目说明:旨在搭建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学术交流主平台。推动市属学会与全国学会、海外学术组织加强合作,集合海外学术组织、全国学会和市属学会的各自优势,在京举办高质量高水平、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学术交流主平台的建设,营造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相匹配的学术交流氛围,繁荣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学术交流。

项目要求:

1)全国学会、海外学术组织主办或承办,并由市属学会承办或协办的在京召开的大型学术交流活动或国际学术会议,申报书中须明确全国学会、海外学术组织的名称以及市属学会是承办或协办;

2)市属学会主办的在京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品牌学术活动;

3)重点支持聚焦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或服务“三城一区”建设以及在9-10月期间举办的高端学术交流活动;

4)每个学会限申报两项。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二)专项:社会组织建设

子项1:购买岗位

    项目说明:根据《关于北京市科协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的暂行办法》设置此项目。购买管理岗位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管理岗位提供一定经费补贴,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

项目要求:

1)购买岗位须是专职工作人员。学生、博士后站点工作人员以及在社会中有稳定薪酬来源的人员,不纳入购买管理岗位的人员聘用范围;,

2)项目申报书中需填写“申请购买管理岗位理由、具体职责”并注明购买已有专职人员,或需聘用专职人员,需填写“秘书处(日常工作机构)专兼职人员组成、职务及其简要情况”;

3)购买岗位原则上本科以上学历;

4)购买岗位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

5)已获得社工委购买岗位的,不可申请此项目;

6)每个学会限申请一项;

7)学会配套资金3万元以上。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19-2020年完成

子项2:公益活动

项目说明:公益活动旨在发挥学会的专业优势,支持学会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弥补公共资源不足,形成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服务品牌。

项目要求:

1)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稳定的服务对象的系列性品牌活动;

2)项目名称明确,能标志化地凝练概括活动或服务的内涵及本质特征。

3)着力于提供社会所需、实效明显的公益产品和服务,能够补充、完善社会服务领域的缺失和不足。

4)能够集中反映该科技社团的核心工作内容,对本组织的整体工作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5)学会配套资金5万元以上。

6)每个学会限申请一项;

经费额度:3-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三)专项: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子项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项目说明:引导、支持市科协所属学会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不拘一格地发现、扶持、培养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首都优秀青年人才,帮助他们在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成长为行业的学术带头人、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重要后备力量。

项目要求: 

1)该项目仅限于2018年延续的学会和2019-2021年新入选的学会申请;

2)其他配套资金5万元以上。

资助额度:5万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完成

子项2:未来科学家论坛

项目说明:主要面向已申请青年人才托举的学会,通过院士报告、横向交流等形式,研讨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的前沿问题,交流新的学术思想和观点,打造成为一项长期、高端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长。

项目要求:仅限获得青年人才托举资助的学会申请。

资助额度:5万元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子项3: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库

项目说明:广泛搜集各学科、各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的情况,整理形成北京市科协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库。以市科协所属学会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体,以“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历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 “北京青年优秀科技论文”评选、“青年学术演讲比赛”活动中获奖者和骨干积极分子为重点,逐步扩大范围,同时,加强跟踪联系,对其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继续给予关心、帮助、支持。

资助额度:10万

项目周期: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专项:科技评价

子项1:科技评价

项目说明:贯彻落实《北京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市科协党组关于经理学术实践的工作部署和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学会专业密集、人才荟萃、学科齐全、公平公正的第三方组织特点,以服务科技工作者和创新驱动为导向,以学会能力提升为目标,鼓励支持学会开展科技评价工作。

项目要求:

1)充分发挥学会智力密集、公平公正的第三方组织特点,开展评价工作,服务创新发展;

2)重点支持学会开展以服务创新发展为主的科技成果评价和服务人才成长的科技人才评价;

3)学会开展面向在校研究生开展评价工作;

4)学会拓宽评价领域,开展项目评审、课题评估、机构评估;

5)开展科技成果汇编。

经费额度:1-5万元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五)专项:打造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圈

子项1:科技社团创新簇工作站建设

项目说明:是以建设3.0版科技社团创新簇工作站为基础,推动学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发挥作用,进军经济建设主战场,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科技服务内容,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助力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项目要求:

1)项目任务书需注明服务企业名称和服务类型,仅限参与创新簇示范站和工作站学会申请

2)发挥学会人力荟萃、智力密集、学科齐全、交叉融合的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

3)科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新簇高峰论坛、企业调研、科技研讨沙龙、科技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题研究等。

经费额度:1-3万元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子项2:建设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生态圈

项目说明:通过打造“12345”的科技社团创新簇科技服务体系,通过高水平论坛实现企业的产业战略发展;通过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和高水平科技创新队伍;通过精准的科技服务,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调查研究,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最终建设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新的“生态圈”。

项目要求:

1) 面向高端创业人才建设生态圈;

2) 面向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建设生态圈;

3) 面向科技园区建设生态圈;

4) 面向海归人员创新创业建设生态圈。

经费额度:15-18万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六)专项:科技套餐工程

子项1: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项目说明: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人才、组织优势,引领涉农学会针对产业链提供综合配套农业科技服务,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举办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展示活动,开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堂,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帮扶低收入村增收,成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项目要求:

1)申报主体为北京地区涉农学会、院校科协;

2)通过科技示范引领乡村振兴发展方式。

3)服务对象重点为低收入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子项2: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基站

项目说明:依托10个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基站,搭建起市、区两级学会与社会资源合作的平台,通过基站建设逐步建立具有社会组织属性、科协团体特色的社会化、综合性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引领示范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项目要求:

1)申报主体为区属学会、农技协、农合组织、基站及示范点;

2)各区科协紧紧围绕区域内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结合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辐射覆盖面广的各类主体需求,科学设置项目类型,斟酌项目申报个数。

资助额度:支持各区申报项目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子项3:首都科技工作者助力河北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项目说明:支持学会与河北的企业、园区及相关机构对接,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活动,推动河北创新发展。

项目要求:

1)优先支持科技工作者在河北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2)2018年“助力河北”活动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优先支持。

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项

项目周期: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北京市科协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1.年度预算确定项目 ■    2.跨年度支出项目 □

3.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 □    4.其他项目 □

项  目 单 位:                              

项目归口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                              

起 止 年  限:       年    月  至        年   月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性质


项目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1:

合作单位2:

承担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传    真


项目负责人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传    真


活动时间


活动规模


活动地点




二、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200字以上,1000字以内)

三、绩效考核指标:

四、项目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

实施阶段

经费预算

(万元)

目标内容

时间跨度









五、经费预算情况表  

经费预算总额

申请财政专项金额

其他配套资金来源

其他配套资金





六、经费支出预算表                              

编号

支出内容(项目评审报告)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七、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1






2






 八、共同条款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要求编报项目、活动执行情况和最终效果及时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形成的资源归口保存管理。

(二)任务执行过程中,如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需调整任务,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待正式批复后执行.

(三)项目承担单位因某种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实施条件不落实)不能按计划执行而主动要求中止任务时,应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项目承担单位未主动提出中止任务的要求,北京市科协计财部有权会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中止任务。

(四)申报书一式一份。

(五)申报书适用范围:北京市科协所属各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学会、研究会、基金会和各级协会组织)。

九、任务书签署方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开户名称: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开户银行:                                  部门负责人(签字):

银行账号: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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