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速全区中青年人才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8-2019年度区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按照《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西组字〔2016〕16号),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骨干个人项目
1.个人资助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已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公共管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能等方面的人才,加速其成为全市、全国一流的人才。
2.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西城工作。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以申报当年的1月1日为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4.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
5.申报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拔尖团队项目
1.拔尖团队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鼓励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发展潜力的团队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研发。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合作创新精神,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团队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
4.同一单位申报拔尖团队项目不超过2个。已获资助未结题的团队不能参加申报。
(三)人才工作集体项目
1.集体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各单位加强和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为西城区域内独立法人单位。
3.申报资助项目方向应围绕西城区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和人才发展规划重点工程任务。
4.申报资助项目能突出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5.各单位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评选程序
1.申请。符合申报骨干个人和拔尖团队项目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摘要表》等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报归口推荐单位。符合申报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的申报单位根据推进人才工作的需要,研究确定申请资助项目方案,填写《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报归口推荐单位审核。
2.归口推荐。归口推荐单位对所属单位推荐的个人、团队和集体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审核后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
3.评审答辩。根据申请人员、团队所处领域,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组评审,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能力、项目发展潜力和学科方向。组织所有通过专家书面评审的项目参与现场答辩会,专家组对人才项目研究方向、研究手段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意见书。
4.公示审定。在拟资助人员、团队所在单位和归口推荐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所在单位对公示期内的反映意见进行核查。公示结束后,归口推荐单位将评审结果、公示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定,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系统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急需的高端领军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择优推荐各类优秀人才申请资助。要加强人才储备培养,推荐过程中,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力度,特别是百名英才遴选过程中发现优秀青年人才。申报集体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人才服务能力、解决制约人才发展难点问题等重点任务进行项目设计。
2.各单位、各系统要严格按照《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的规定,综合考察申请人和团队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技能)水平、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真正把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确需资助支持的优秀人才及团队推荐上来,同时做好跟踪、培养、宣传工作。
3.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单位推荐人员应经过党委(党组)研究,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排序。申报资助人和项目组如受资助,所在单位须有必要的匹配资金(原则上按1:1匹配)。
四、以前年度受资助项目考核工作
1.对进展中的资助项目,各人才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跟踪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专业指导。
2.对结题资助项目,各人才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受资助对象进行终期评估。侧重考察其科研诚信、创新成果和持续发展能力。
3.2016年后(含2016年)受资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项目考核要求:
①对正在进行的个人项目要填报《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②对正在进行的拔尖团队项目要填报《拔尖团队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③对正在进行的集体项目要填报《集体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同时受资助单位要提交相应的阶段性工作总结。;
④对已完成的个人项目要填报《个人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⑤对已完成的拔尖团队项目要填报《拔尖团队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⑥对已完成的集体项目要填报《集体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同时受资助单位要提交相应的工作总结。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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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阶段 |
正在进行项目 |
已完成项目 |
骨干个人项目 |
1.《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个人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2.《摘要表》(一式三份)
3.《北京市西城区2018-2019年度推荐申请资助人员统计表》(含排序、一式一份) |
1.《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
1.《个人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
2.《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一式一份)
3.《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
拔尖团队项目 |
1.《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2.《摘要表》(一式三份)
3.《北京市西城区2018-2019年度推荐申请资助人员统计表》(含排序、一式一份) |
1.《拔尖团队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
1.《拔尖团队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
2.《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一式一份)
3.《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
集体项目 |
1.《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集体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2.《摘要表》(一式三份)
3.《北京市西城区2018-2019年度推荐申请资助人员统计表》(含排序、一式一份)
4.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 |
1.《集体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2.阶段性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
1.《集体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
2.《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一式一份)
3.《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4.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
注:《项目进度计划表》、《项目经费明细表》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同协议书一同上报。
上述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请于11月26日前报送区科信委技术创新促进科。报表样本请见本通知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科信委联系人:韩阳
联系电话:83976213
电子邮箱:kewei206@sina.com
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306室
区委组织部联系人:崔扬
联系电话:88064263
西城区科信委
2018年11月2日
2018-2019区优秀人才资助.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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