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的要求,我委将择优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我市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企业,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二、申报企业需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及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我市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申报材料请送交至北京创业大厦(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A座一层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64874561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1:00,13:00-16:00
星期五9:00-11:00,13:00-15:00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pdf
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doc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4761/n8904900/n9459154/n9459202/10089854.html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