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下简称“四部门”)组成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复核工作;
2.建立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并按规定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符合条件并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
3.负责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4.建立认定信用制度。对在认定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专家及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5.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6.不定期召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议,通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情况,裁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