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开始,可享受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及西城区的相关政策。
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每年3月底前向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园管委会提交上一年度企业情况相关材料,进行信息备案,不参加信息备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要求与新申报要求相同。到期不参加复审或连续二个年度无收入和税收的,不再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