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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事项详细说明(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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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年2月2日    字体选择:

    为了使申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为“村高新”)的公司更加顺畅的进行填报工作,现将申报材料填写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请企业中的实际填报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说明后再进行填报工作。若阅读本说明后在填写过程中仍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为您进行全方位的专业解读。

一、 申报主体

(一)主体资格

第一,按照中关村西城科技园的要求,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半年、注册地址在金丰和孵化器,同时国税、地税关系均在北京市西城区的企业方具备申报“村高新”的初始条件。

第二,具备初始条件的企业需满足下列两种类型之一的要求方可申报“村高新”:

1.国高新企业:

即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2.非高新企业:

即未获得国高新证书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西城科技园目前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中列举的11种技术领域;

②  影视与动漫产业;

③  设计创意产业;

④  出版发行与版权交易(不含简单的复制、批发、零售、出租业务);

⑤  工美产业;

⑥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不含简单的复制、批发、零售、出租业务);

⑦  文化艺术与旅游休闲业;

⑧  业务流程外包与金融外包;

⑨  共性技术与公共服务(包括科技会展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需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二项以上(含二项)方可申报:

1.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含全球独占许可)1项以上(含1项)或版权(著作权)数量达到6项以上;

2.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的3%,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总投入的60%;

3.企业年度技术性服务与产品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60%;

4.企业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

5.企业年收入增幅不低于20%;

6.企业年度已备案的技术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

二、 申报材料构成

依申报主体的不同,申报“村高新”所需提交的材料亦有不同,请申报企业首先确定自身的申报主体类型,之后按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国高新企业所需准备材料: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首页(封皮);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证复印件及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缩印至A4纸);

5.企业成立后取得的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书复印件(没有的则不需要提供);

6.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填报的《企业注册登记表》、《企业基本信息表》、《近3年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复印件;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8.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技术性收入情况表;

9.企业主要研发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企业主营业务分析或产品分析报告;

11.企业真实性声明。

(二)非高新企业所需准备材料: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首页(封皮);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证复印件、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成立后取得的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书复印件(没有的则不需要提供);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6.企业上个季度的纳税证明(发票复印件);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投入情况表;

8.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技术性收入情况表;

9.企业人员数量、结构和学历说明,主要研发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著作权证明,专业行业领域许可证书等相关附件;

10.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有关业务的证明(如合同、服务对象说明等);

11. 企业真实性声明。

三、 材料整理

申报企业按上条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填写、收集完成后,须按下列方式进行归纳整理:

(一)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所有材料须提供一式两份,并分别进行简单装订;

(三)对于纸张方向为横向的材料,须向左旋转90o进行整理;

(四)“村高新”申报材料的页码顺序须按前述两类主体所需准备材料的相应顺序进行整理;

(五)在所有需要盖章的区域加盖企业公章(后面详述),并于“村高新”申报材料全部整理完成后于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

四、材料提交

上述全部工作完成后,申报企业须将装订好的两份申报材料及时交至金丰和孵化器B座510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B座510室;邮编:100088),联系人:王强、张毅;联系电话:62013142、62013143。

金丰和孵化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备案后会于第一时间将材料提交至中关村西城科技园区管委会,管委会将对是否批准申报企业成为“村高新”并颁发“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做出最终决定。

五、 支持政策

申请成功并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一)享受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政发【2012】4号)及相关实施办法的扶持政策;

(二)享受《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科园发【2009】4号)规定及其他中关村的扶持政策。

六、管理机制

(一)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开始,可享受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及西城区的相关政策。

(二)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每年3月底前向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委会提交上一年度企业情况相关材料,进行信息备案,不参加信息备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要求与新申报要求相同。到期不参加复审或连续二个年度无收入和税收的,不再予以认定。

七、申报材料填写详细说明

针对申报企业在填写、准备材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疑问,金丰和孵化器综合以往宝贵经验,总结、归纳出了申报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下面将按照申报材料的页码顺序对相应的具体填报问题进行详细说明,请各申报企业的填报人员认真阅读,以便在可以更顺利填写材料的同时也能对申报材料的内容结构获得更全面的了解。

 

(一)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首页(封皮)

申报材料的首页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1. 页面中间部分的技术领域请申报企业根据自身主营业务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中的11项技术领域中选择其一填写(11项领域若均不符合企业自身主营业务方向的,请填写为:高技术服务);

2. 申报企业须将页面下方的公司名称及日期填写完整,并于两者之上加盖企业公章。

 

(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1. 所有数据均需填写,且不得与其他材料的数据相冲突;若无有效数据应填“0”,不得空项;申报表中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须填写移动电话号码;

2.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应根据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从该表格下方的11项技术领域中选填一项,并与首页保持一致。(11项领域若均不符合企业自身主营业务方向的,请填写为:高技术服务);

3. 须在企业名称填写完成后于其上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证复印件

填写说明:

1. 此三类复印件均应真实有效,须年检的应已通过年检;

2. 须在三类复印件的企业名称处加盖企业公章。

 

(四)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书复印件

填写说明:

1. 若申报企业无知识产权,该项可不予提供;

2. 取得知识产权证书的,请在复印件中企业名称上加盖企业公章;

3. 已向知识产权受理机关申请知识产权但还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知识产权受理书,并于复印件中企业名称上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填写说明:

1. 申报企业的财务部门须准备前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无现金流量表可不予准备);

2. 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3. 若企业成立时间很短并无上年度财务报表,则需提供本年度前几个月的财务报表;

4. 所有财务报表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投入情况表

《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情况表》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1. 申报企业所填数据应保证真实有效;

2. 若企业成立时间很短并无前三年度相关数据,则需自行增加一行,于年度栏填写本年度的起止月份,并填写本年度前几个月的研究开发投入数据;

3. 填表人于表格左下方签字处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技术性收入情况表

《企业技术性收入情况表》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1.  申报企业所填数据应保证真实有效;

2.  若企业成立时间很短并无前三年度相关数据,则需自行增加一列,于年度栏填写本年度的起止月份,并填写本年度前几个月的技术性收入数据;

3.  填表人于表格左下方签字处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企业人员情况说明、著作权证明、专业行业领域许可证书等相关附件

《企业人员情况说明表》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1. 根据要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得低于10%。请企业按比例要求填写,并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中的人员数据相统一;

2. 须提供企业主要研发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 申报企业若无著作权证明、专业行业领域许可证书等相关附件,则无需提供;

4. 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九)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有关业务证明

填写说明:

1. 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可行性分析报告请申报企业按附件《可行性分析报告提纲及编制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2. 未取得知识产权、著作权等有效权利证书的申报企业须提供有关业务证明,即最能体现企业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合同复印件。

 

(十)企业真实性声明

填写说明:

1. 请申报企业将附件《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下方的企业名称及日期填写完整,并于其上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十项即是“村高新”申报材料填写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全部说明,若申报企业在填报过程中仍有疑问,请与我们保持沟通,我们会就您提出的问题给与更加全面、专业的解读。

 

 

 

                            联系人:  王强  张毅

                                       联系电话:62013142  62013143

 

                                 北京金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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