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关村管委会“展翼计划”名单的企业,基本条件为:
1、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统计范围的科技型企业。
2、使用中关村企业标准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3、年总收入在人民币100万元至人民币1000万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超过10%(含);或年总收入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人民币2000万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超过10%(含),但尚未达到“瞪羚计划”标准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