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为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激励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创新创业,营造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相关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的意见》(京人社服发〔2014〕83号)的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将开展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群体和创新性较强或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项目,同时兼顾行业领域、人群分布、业态规模等因素,对青年创业者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扶持,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展现首都青年的创新创业精神。
二、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创业项目的申报人应为项目主要创办人,且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勇于创新创业,能够带动就业,对青年创业者具有较强的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 项目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 已注册经营,且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经营规范,运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三、 遴选程序
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 资格初审
根据遴选原则及申报条件对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项目。
(二) 专家评审
由相关专家、创业成功人士等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入围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20个左右的优秀创业项目。
(三) 公示
经过评审组遴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
对最终遴选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将按照排名分别确定为重点支持项目和重点关注项目,入选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库,分别给予资金扶持、项目宣传、政策咨询和对接、人力资源配置等跟踪服务。
四、 推荐及报送要求
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并对所推荐创业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一) 推荐渠道和数量
1. 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入驻企业中推荐2个项目;
2. 区(县)人力社保局在辖区内孵化基地的入驻企业中推荐2个项目。
(二) 报送材料
相关单位推荐参加遴选的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报告》(附件1);
2. 《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申报表》(附件2);
3.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两年完税证明各一份。
相关文档的电子版可登陆公共邮箱beijinglfzx@163.com(密码:laofuzhongxin123)下载。
(三) 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11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东城区山老胡同8号,邮编100007),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董明 兰鑫
电 话:84180726 84180722
传 真:84180830
邮 箱:cyzd204@163.com
附件: 1.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报告(下载请点击:附件1.doc)
2.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申报表(下载请点击:(下载请点击:附件2.doc)
3.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x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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